新華網杭州7月22日電(記者屈凌燕)
智能手機的攝像功能有宣傳中那么“高超”嗎?浙江省消保委日前聯合國家照相機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市面上常見的10款手機進行手機拍照、攝像成像性能的比較試驗。結果顯示,手機前后攝像頭性能都合格的僅兩款,符合率20%。
鑒于手機攝像頭曝光不準、圖片噪點多、清晰度欠佳的消費投訴時有發生,日前,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托照相行業權威檢測機構國家照相機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從專業市場購買9個品牌10款型號的照相手機,為蘋果iPhone6(A1586)、三星GALAXY S5(SM-G9008V)、三星GALAXY Note4(SM-N9100)、諾基亞Lumia930、聯想筍尖S90(s90-t)、OPPO R5(R8107)、LG G3(D857)、SONY XperiaZ1(L39h)、TCL Hero N3(M2U)、努比亞Z7(NX506J)9個品牌10個型號。
本次比對測試的主要項目有:光學有效像素總數、視覺分辨率、動態范圍、色彩還原準確度、動態分辨率、噪聲、曝光量誤差。國家照相機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常務副主任毛鳳珍介紹,“主鏡頭+前置鏡頭”全部符合率的只有兩款手機,為三星GALAXYNote4(SM-N9100)和LG G3(D857)。其中動態分辨率、色彩還原準確度、曝光量誤差分析是不合格“重災區”。
對此,浙江省消保委發布消費提醒,消費者購買拍照手機時,不要只盯著像素,購買前,消費者可以先了解一下手機成像的影像傳感器、圖像處理器、鏡頭等基本性能指標。此外,消費者在購買時,可以要求經銷商提供權威部門出具的質量檢驗報告。